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司法活动的一种。是民事法律领域经常触及到的行为。经过公证以后的继承权就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因此,办理公证的机关就是公证处。其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一般情况下遗产继承的公证书是长期有效的,只要遗嘱中没有期限限制,没有发生使继承无效的事由,公证机构没有撤销公证,那么遗产继承的公证书是无期限的。权利人应当凭借公证书及时对继承的遗产办理变更登记。
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8、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9、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10、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通过搜集整理到的能够解答继承公证书在哪里办理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总而言之,继承公证书是需要去公证机关办理的,并且在前往公证处之前需要备齐相关的资料。如果您在继承纠纷上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