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按以下方法写遗嘱有效:
1.全文由本人自己手写,
2.立嘱人的签字和手印,
3.立遗嘱的年月日信息,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找法网提醒您,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4项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5.口头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5项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老人遗嘱不必须公证。遗嘱只要满足法律的规定都是有效的,如果立有数份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公证不是必要经过程序,新的《民法典》削弱了公证的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