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定继承房产要交税吗

2021-04-23 14: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继承作为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在进行的过程中无可避免地产生一些费用,比如最典型的就是继承公证的时候交纳的公证费用。此外除了公证费用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那么在这些费用中包含税费吗?今天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法定继承房产要交税吗。
法定继承房产要交税吗

一、法定继承房产要交税吗

根据《民法典》的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法定房产继承随然不用交纳契税,但是要交纳其他必要的税费,主要包括印花税和其他方面的税费。二对于印花税的交纳标准,法律上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其具体内容为:

1、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所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

2、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

3、被继承认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二、房产继承过户的开始时间

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人,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三、房产继承过户产生的其他费用标准

房产继承过户除了会产生相应的税费之外,还会产生其他的费用,如公证费用、评估费用等,其具体的计算标准如下: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100以下(100) 5

(2)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3)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4)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6)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7)10000以上部分 0.1

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另外,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

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根据继承法律法规以及不动产的法律内容整理的法定继承房产要交税吗的解答,简而言之,法定继承房产虽然不用交契税,但是需要交纳印花税等其他必要的税费。如果你在法律上遇到有难以解决的问题的,可以咨询找法网平台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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