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遗嘱可以录音。录音遗嘱指的是以录音机、录音笔、录音带等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遗嘱,这种遗嘱只是记录遗嘱人的声音,无法记录遗嘱人的影像。这种以录音形式订立的遗嘱记录的只是遗嘱人的口述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遗嘱具有的特征如下: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1.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通过口头方式立下遗嘱的,要有见证人见证,在口头遗嘱生效的情况下,可以继承过户。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找法网提醒您,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