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无效性的遗嘱都有哪些

2022-12-01 13: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无效性的遗嘱都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遗嘱;遗嘱不是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处分的是他人的财产;以及遗嘱没有按法律规定必要份额等。
无效性的遗嘱都有哪些

  一、无效性的遗嘱都有哪些

  无效性的遗嘱都有: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

  3.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

  4.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遗嘱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因主观客观方面的原因,可以依法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也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内容。找法网提醒您,遗嘱人撤销或变更遗嘱的方法,可以是提出撤销或变更遗嘱的声明,也可以通过另立新遗嘱的办法来撤销或变更原立遗嘱。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其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

  三、遗嘱公证要交纳什么费用

  遗嘱公证要交纳公证费、工本费鞥费用。且具体的收费是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方案进行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应当予以减免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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