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

2021-04-29 11: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流程,需要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首先需要向公证处申请公证,提交相关材料,公证处受理并审查后,只有符合条件的才会授予公证书。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的相关内容。
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

一、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

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流程如下:

1、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并提交必要的材料;

2、公证处受理;

3、公证员审查;

4、符合条件的,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如下:《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公证遗嘱继承人办理遗嘱继承需要的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8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三、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多久

继承权公证需要多少时间民法典是没有规定的,但公证法有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申请15天内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办理继承权公证后,具有了法律认可的效力,如果此时其他继承人反对,反对无效。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