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没有遗嘱的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2021-04-29 14: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要知道,若是人们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表达其对自己财产如何处理的话,相关手续是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而为了避免继承人之间的争执,可以进行公证。那么没有遗嘱的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没有遗嘱的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没有遗嘱的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二、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遗嘱公证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三、办理遗嘱公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1、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5、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没有遗嘱的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的信息,由上可知,无遗嘱的遗产公证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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