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甲方):xxx,女,生于xxxx 年xx月xx日,被继承人之母,退休职工,现住xxxxxx。
继承人(乙方):xxx,女,生于xxxx年xx月xx日,被继承人之妻,现住xxxxxx。
继承人(丙方):xxx,女,生于xxxx年xx月xx日,被继承人之女, xxx校学生,现住xxxxxx。
遗产人(被继承人):xxx, 男,生于xxxx年xx月xx日,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地意外身亡。
我们是xxx的母亲、妻子和女儿,是其法定继承人,本着简单方便经济和睦的原则,经全体家人协商一致,对xxx的遗产达成如下协议:
1、女儿xxx放弃股票继承权。妻子xxx放弃股票继承权,同时将自己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部分全部赠予母亲xxx。即母亲xxx继承xxx全部的股票,并委托xxx(被继承人的弟弟)负责操作交易,转交母亲xxx。
2、母亲xxx放弃除股票以外的全部遗产(房产,公司,存折等遗产),由妻子xxx和女儿xxx继承。
3、此前所有有关遗产分割的协议及条款作废。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四份,协议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见证人:
签订日期:
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权,而继承关系中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如何写继承协议承诺书的信息,由上可知,继承协议承诺书是由各继承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其中需要写明拟继承的财产的分配、各方的自愿放弃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