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在手,继承就一定有效,我国《民法典》中关于遗嘱继承的新规定如下:
1.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2.遗嘱继承人无范围限制。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组织,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非继承人;
3.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找法网提醒您,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遗嘱继承的种类有: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