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不是一定需要公证才有效力,公证过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法律效力。只有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必须公证的遗嘱。而其他类型的遗嘱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并不需要公证就能产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办理是: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也就是说,公证遗嘱收费机关是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一般在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往往最后是按照公证遗嘱来执行,而要想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话,也只能通过公证的方式进行,其余形式的遗嘱并不能达到撤销或者变更的目的。找法网提醒您,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遗赠扶养协议的遗产分配原则是以下几点:
1.受扶养人的权利和义务
受扶养人享有依协议请求扶养人扶养和接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承担在世时妥善管理遗赠财产、不处分遗赠财产并将其转移给扶养人的义务。
2.扶养人的权利义务
扶养人享有在遗赠人死后取得遗赠财产的权利;承担扶养照顾遗赠人,并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安葬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