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财产权属于人身权

2021-05-11 09: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国法律的规定中,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具体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其中人格尊严权又包括了生命权、健康权等的人格权,但是人身权不包括财产权,这是为什么呢?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来解释财产权属于人身权是不对的。
财产权属于人身权

一、财产权属于人身权

在民法典上,人具有两大权力,人身权和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财产所有权具有可转移性,因此是属于财产权。

二、人身权与财产权有什么区别

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区别在于不同的法律特征:

1、人身权法律特征:

(1)人身权是与所有权、其他物权、债权等财产权相对称的一种权利,例如姓名权、荣誉权、创作权等;它可以由自然人享有,也可以由法人享有。

(2)人身权可表现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个方面,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本身所应有的权利,如自然人享有的姓名和法人享有的名称、字号的权利,自然人或法人享有的荣誉权以及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身份权是法律保护权利主体因地位、关系或行为所发生的权利,如家庭关系中的亲权、监护权、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等。

(3)人身权利与作为权利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紧密相连,不可分离。除依法律规定外,人身权不能转让。

2、财产权的法律特征:

(1)财产权的主体限于现实的享有或可以取得财产的人;财产权的客体限于该社会制度下法律允许私人(自然人和法人)可得享有的。因此,财产权是与社会制度密切相关的权利,与人格权亲属权大不相同。

(2)财产权除极少的例外情形以外都是具财产价值的,这种经济价值又是可以金钱计算的。

(3)财产权原则上都是可以处分的,不具专属性。可以处分,指可以转让、可以继承;可以抛弃。不具专属性,因而可以由他人代为行使。在一般情形,权利的归属与权利的行使是可分的,例如未成年人的权利由法定代理人行使、破产人的权利由破产管理人行使、失踪人或禁治产人的权利由管理人行使等。当然,财产权也具有专属性。

三、民事权利的分类

(1)财产权与人身权

(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

(3)绝对权与相对权

(4)主权利与从权利

(5)原权利与救济权

(6)既得权与期待权

以上文章的内容就是对财产权属于人身权的说法是不正确的解释,因为财产权和人身权是有一定的区别,不能相提并论的,但这两种权利在生活中比较常见,所以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是好的,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到找法网咨询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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