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人身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2021-05-12 09: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在生活中,唯一无法避免的事情就是意外的发生,如果是意外事故造成的伤残时,我们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可以通过人身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来判断所受到的伤残是属于哪级的,从而得到的赔偿也不一样,那么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来介绍一下。
人身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一、人身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在人身损害伤残等级中分为了十个等级,但这里面并不包括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情况,其中第十级算是比较轻的损害程度,但也对应了相应的伤残情况。一级最重。因为时间关系,不一一展开,每级都进行了归类,大家可以根据案情的情况去详细看。

人身损害赔偿伤残鉴定标准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该标准依据里面对人身伤残等级也分为十级,各个级别都有做非常详细的分类说明。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二、哪些情况属于一级残疾

1.1 级重度智力障碍。

1.2 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1.3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1.4 三肢瘫(肌力1级)。

1.5 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1.6 植物性生存状态。

1.7 迁延性昏迷状态。

1.8 呼吸困难ⅳ级。

1.9 心功能ⅳ级,或心功能ⅲ级伴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1.10 心脏移植术后。

1.11 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12 小肠切除90%以上。

1.13 双肾切除或孤肾切除,用透析维持,或同种异体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1.14 三肢(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15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全身体表面积的90%以上。

三、二级残疾有哪些情况

2.2.1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

2.2.2 三肢瘫(肌力2级)。

2.2.3 截瘫或偏瘫(肌力1级)。

2.2.4 截瘫(肌力2级)伴二便失禁。

2.2.5 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2.2.6 双眼球缺失。

2.2.7 双眼盲目5级。

2.2.8 一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5级。

2.2.9 双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2.2.10 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完全性缺损。

2.2.11 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伴呼吸困难ⅲ级。

2.2.12 肺功能重度损伤。

2.2.13 心功能ⅲ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ⅱ级伴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2.2.14 重度肝功能损害。

2.2.15 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budd-chiari综合征。

2.2.16 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人身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因为这个标准可以用来作参考,当因为事故所造成的伤残,能够通过这个标准去鉴定,从而得到一些相应的赔偿和政府的支助。如果还有其余的问题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