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轻微二级伤残标准

2021-05-17 16: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被人侵犯了人身权益。如何去认定伤害的程度呢?如果找别人赔偿,要求赔偿哪些费用呢?这些都是需要了解后计算的。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你们带来轻微二级伤残标准。希望对您们在生活中有用。
轻微二级伤残标准

  一、轻微二级伤残标准

  以下34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二级工伤或职业病。

  (1)重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半径<=5();

  (4)双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

  (5)双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6)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7)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

  (8)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心功能不全三级;

  (18)一侧全肺切除并胸改术,呼吸困难3级;

  (19)肺功能重度损伤;

  (20)呼吸困难4级或PaO24.1~8kPa或PaCO27.9~6kPa;

  (21)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2)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3)肝功除3/4,并有常规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chiari综合症;

  (25)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26)胆道损伤致重度肚功能损害;

  (27)全胰切除;

  (28)全胰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29)急性白血病;

  (30)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ⅠⅡ型);

  (31)食管闭锁或切除后,摄食依赖胃造瘘者;

  (32)小肠切除>3/4,未施行逆蠕动物吻合术;

  (33)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二、轻微伤的概念及其费用赔偿

  轻微伤是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轻微伤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轻微伤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轻微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三、轻微伤的量刑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上海达到轻伤以上的才会承担刑事责任。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一般而言,构成轻微伤的,都有公安机关进行调节。调节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协调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犯前款罪,之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二级伤残标准认定,如果您了解了这篇文章后,可能就有所知晓。人身权益被侵犯时,拿起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以上的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们带来的轻微二级伤残标准。希望在日常生活中对您们有帮助,如需要诉讼,请咨询我们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