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不离婚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2021-05-17 17: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离婚损害赔偿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生活中,我们经常能看到夫妻一方在起诉离婚的同时也会要求另一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那么,不离婚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下面找法网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不离婚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一、不离婚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主要是用于离婚之间的主张,也称为离婚损害赔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起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与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或成年子女代为提出。损害赔偿应当确定在身体的伤害程度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内。

(二)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在依法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不提出离婚诉讼或被判决不准离婚的,其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损害赔偿提起的具体时间有三种情况:

一是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是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离婚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

三是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被告未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告诉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对离婚损害赔偿另行提起诉讼。

二、不得离婚的情形

(一)女子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下列情形的除外:

1、女方提出离婚;

2、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例如,矛盾尖锐到会危及乙方或者孩子人身安全的地步;女方怀孕、分娩、流产的孩子系与他人通奸所致)。

(二)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但是,军人一方具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的重大过错主要包括:

1、与他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恶习等屡教不改的。

(三)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在此限。

(四)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在此限。

三、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经调解无效,具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配偶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恶习等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局满两年的;

5、被告被宣告失踪的。

      不离婚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当然是不可以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且法院是根据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律师在线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