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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由谁赔偿

2021-05-18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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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方要向责任方要求赔偿,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存在车人不一,实际使用车主和登记车主不一等错综复杂的情况,也会存在车辆驾驶人与车辆所有人具有雇佣关系或者借用关系等情况,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所以,交通事故赔偿由谁赔偿?找法网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赔偿由谁赔偿

一、交通事故赔偿由谁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主体如何确定

1、车主是否和司机存在雇佣关系。如车主是雇佣司机开车办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职务行为,由车主负全部赔偿责任,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不存在雇佣关系,则车主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虽然是雇佣关系,但司机不是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发生交通事故,而是在办理个人事务中发生的事故,车主也同样不负责赔偿。

2、车辆在流转过程中,车主是否履行了相关义务。比如在车辆交付后、过户前,车主是否尽了看管义务,是否属于任由买家或个人开车的情况,如果属于后者,则车主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3、车辆发生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及保险公司是否负赔偿责任,司机和车主不是一人时,由使用人承担超出交强险的赔偿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车辆转让但还未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买受人承担超出交强险的赔偿责任。买卖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买卖双方都负有赔偿责任。盗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犯罪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追偿权。司机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先行赔偿,然后对逃逸司机有追偿权。

三、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

1、租赁、借用;

机动车使用人借用车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不存在过错时应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伤者应该找驾驶人赔偿,如果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知道驾驶人无资格,知道驾驶人饮酒驾驶等时,车辆使用人与所有人、管理人承担相应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这时交通事故索赔对象是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

2、车辆被盗抢;

这时属于机动车使用人未经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同意允许就驾驶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对被盗抢车辆不具有控制能力和享受利益,因此不具备过错,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3、道路管理维护缺陷;

如果是单纯的道路的原因引起的事故,应该找道路管理者,如广州某某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若同时存在道路维护不当和第三者侵权时,应当同时起诉肇事方和公路管理者。

4、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情形;

此种情形与上述的行为结合形成共同侵权的,应该同时起诉行为人和道路管理者。

5、设计、施工,致使道路存在缺陷;

可以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为被告,同时起诉要求连带赔偿。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赔偿由谁赔偿?交通事故要进行赔偿,首先要确定赔偿主体。因此,在交通事故赔偿中,故应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确定索赔对象,确定找谁赔偿后,以谁作为被告起诉。若大家还有其他疑惑,欢迎到找法网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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