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二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2021-05-19 16: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因民事纠纷造成的人身损害涉及赔偿问题,而赔偿的依据就有伤残等级。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十级最轻,一级最重。那二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二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一、二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1、重度智能损伤;

  2、三肢瘫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

  4、截瘫肌力≤2级;

  5、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8、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18、无吞咽功能,完全依赖胃管进食;

  19、双侧上领骨完全缺损;

  20、双侧下领骨完全缺损;

  21、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领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cm2(注:2是平方、;

  22、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呼吸困难Ⅲ级;

  23、心功能不全三级;

  24、食管闭锁或损伤后无法行食管重建术,依赖胃造痰或空肠造瘘进食;

  25、小肠切除3/4,合并短肠综合症;

  26、肝切除3/4,并肝功能重度损害;

  27、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chiari综合征;

  28、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

  29、胰次全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30、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1、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

  32、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33、尘肺II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注:PO2中2是下标、

  34、尘肺Ⅲ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35、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36、职业性急性白血病;

  37、急性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38、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39、肝血管肉瘤;

  40、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450μmol/L,

  41、职业性膀胱癌;

  42、放射性肿瘤。

  二、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九十。

  三、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护理费

  3、住院伙食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营养费

  7、后期护理费

  8、后期治疗费

  9、辅助器具费

  10、停工留薪

  11、生活护理费: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12、鉴定费

  伤残等级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二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的解答,以及伤残等级的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