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提供劳务受损害赔偿标准

2021-05-20 11: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劳动关系是社会中典型的社会关系,但除了常见的劳动关系外,劳务关系,个人劳务关系也是普遍存在的,那在劳务关系中如果出现了损害的现象,提供劳务受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提供劳务受损害赔偿标准

  一、提供劳务受损害赔偿标准

  一般来说的劳务损害的赔偿标准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提供劳务受损害的赔偿标准要根据具体的损害对象来区分,但如果提供劳务受损害的对象是关乎财产的,则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财产损失赔偿。

  二、劳务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是个人劳务关系的,提供劳务者因劳务活动而受到伤害,在提供劳务者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损害赔偿时,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者损害的,提供劳务者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三、劳务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合同法》。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关系要用法定的书面形式,即劳动合同来确定的。而劳务关系除了用法定书面形式外还可以用口头或其他方式来确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提供劳务受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提供劳务受损害赔偿标准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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