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车祸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2021-05-31 14: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就如车辆已经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时,交通事故出现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那么,发生车祸怎么办?车祸二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车祸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车祸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3、双眼盲目5级;

4、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5、全面部瘢痕形成。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3、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怎样做伤残鉴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CT片。

3、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介绍的车祸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以及其他法律问题,发生车祸可以进行伤残鉴定,要求肇事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我们行驶在道路上一定要遵守交通秩序,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若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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