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医疗损害鉴定的疾病种类

2021-08-19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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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去医院看病时,如果在诊疗活动中对患者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医疗机构不愿意承担医疗事故责任,患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医疗损害的责任方,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时,医疗损害鉴定的疾病种类包括哪些?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医疗损害鉴定的疾病种类

一、医疗损害鉴定的疾病种类

医疗损害鉴定的类型包括医疗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医疗事故等级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二、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出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三、医疗损害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从上文我们知道,医疗损害鉴定的类型有四种,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损害鉴定的疾病种类”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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