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第三人过错

2021-01-07 11: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侵权关系里,实施侵权行为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但有时候受害人的具体损失不仅仅是行为人造成的,其中可能存在第三人过错。那么什么是第三人过错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第三人过错

一、什么是第三人过错

所谓第三人过错,是指除受害人和加害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受害人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具有的主观过错。

1、第三人过错主体是第三人;

2、第三人与当事人没有过错联系,即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3、第三人过错是免除或者减轻加害人责任的依据,或者不真正连带责任、补充责任的依据。

二、第三人过错有哪些类型

1、第三人过错是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第三人过错不是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第三人过错时减轻被告相关责任的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三、第三人过错有哪些赔偿责任

(一)第三人过错的一般规则——应当免除(免责)、减轻名义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1、名义侵权人的含义:

名义侵权人作为第三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媒介,名义侵权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只有事实上的因果关系,而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1)事实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从纯粹事实角度观察加害人的行为和受害人的行为之间的客观联系;

(2)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在被告人的行为与加害人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事实因果关系的前提下,被告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

2、免除责任条件:

(1)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过错是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第三人过错是免责事由。

3、减轻责任条件:

(1)第三人过错不是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

(2)第三人过错和加害人行为都是损害发生或者扩大的原因。

(二)第三人过错特殊规则——真正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什么是第三人过错的信息,由上可知,第三人过错是指除受害人和加害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受害人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具有的主观过错。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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