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盗抢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害应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2021-01-07 11: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一般情况下,作为车主的机动车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若是发生机动车被盗抢的情况的话,车主是不担责的。那么盗抢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害应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盗抢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害应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一、盗抢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害应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介绍:

2013年9月8日,保险车辆桂A35×××五菱客车在桂林市灵川县与一辆燃油助力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燃油助力车上驾驶员王某及乘客葛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桂A35×××车辆肇事司机逃逸,交警大队认定桂A35×××五菱客车肇事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燃油助力车及车上乘客无责任。后经交警大队查实,桂A35×××号肇事机动车于事发前被盗,公安部门已针对被盗车辆立案侦查,肇事司机一直未能抓捕归案。王某、葛某因赔偿事宜起诉肇事车辆保险公司。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肇事车辆被盗后在灵川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二原告受伤,驾驶员逃逸。该起事故经警察大队调查并认定肇事车辆驾驶人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鉴于本案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从保护受害人权益出发,本案被告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二原告的经济损失83728元。二原告余下的医疗费17010元(27010元-10000元),因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故被告保险公司对此不负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三、交通事故侵权救济来源

1、机动车强制保险优先

2、强制保险赔偿不足优先

3、商业保险赔偿仍然不足的部分,或者根本就没有投保商业保险的,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盗抢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害应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的信息,由上可知,盗抢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肇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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