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前提

2021-01-07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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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劳动关系中,虽然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基于平等建立的,但是价值观念的深远影响,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一方,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有损害劳动者情形的,需要积极承担责任,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前提。
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前提

  一、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用人者责任有哪些法律特征

  (1)侵权责任都是发生在工作过程中致人损害;

  (2)行为人与责任人相脱离;

  (3)行为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与责任人监督、管理不力的行为相区别;

  (4)责任人的过错与行为人的过错作用不同。

  三、用人者的责任类型有哪些

  1、用人单位责任的基本特征是:

  (1)其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特定化,只有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造成侵权后果的时候,才能够成立这种侵权行为。

  (2)其侵权行为发生的场合特定化,就是只有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才能构成这种侵权行为。

  (3)其侵权损害的被侵权人即损害赔偿权利人特定化,只有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的损害,才能构成这种侵权责任。

  (4)这种侵权行为的责任形态是替代责任,用人单位工作人员造成第三人损害,承担责任的是用人单位。

  2、劳务派遣责任,是指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补充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构成劳务派遣责任应具备要件:

  (1)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务派遣的劳动关系;

  (2)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在劳务派遣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

  (3)损害事实的发生与被派遣的工作人员的执行职务行为有因果关系;

  (4)用工单位在指挥监督工作人员工作中有过失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个人劳务责任,是指在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方面在执行劳务过程中,由于执行劳务活动造成他人损害,接受劳务一方应当承担替代赔偿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个人劳务责任应当具备四个条件:

  (1)接受劳务一方与提供劳务一方之间须有特定关系;

  (2)接受劳务一方须处于特定地位;

  (3)提供劳务一方在造成第三人的损害中应处于特定状态;

  (4)接受劳务一方在主观上存在过错。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对劳动者造成伤害,或者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也要承担,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前提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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