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知产案件损害赔偿原则

2021-06-24 09: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那么知产案件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知产案件损害赔偿原则

一、知产案件损害赔偿原则

确定损害赔偿坚持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导向,遵循填平原则, 体现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损害赔偿司法认定机制。

被告因过错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且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知产案件损害赔偿标准

1、在损害赔偿知识中,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即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2、在损害赔偿知识中,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的赔偿额,即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

3、在损害赔偿知识中,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对于上述三种计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适用。

4、在损害赔偿知识中,当事人双方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的,只要是公平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

三、侵犯知识产权处罚方式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2、依法封存有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有关财物、资料;

3、消除现存物品上侵权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专利标记、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专利标记、特殊标志;

5、收缴直接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6、侵权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与物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

北京高院发布知识产权案件损害赔偿指导意见中明确,遵循填平原则, 体现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损害赔偿司法认定机制。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知产案件损害赔偿原则”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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