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人体伤残损害赔偿标准

2021-07-01 09: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受到人体伤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给予适应的赔偿,但是要求赔偿的之前我们首先要知道伤残的程度,这样法院才有办法进一步根据法律来判定赔偿标准。今天,找法网小编就带来了相关知识,告诉你人体伤残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人体伤残损害赔偿标准

一、人体伤残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伤残鉴定标准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该标准依据里面对人身伤残等级也分为十级,各个级别都有做非常详细的分类说明:

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二、人身伤残鉴定的程序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λ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¼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δ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某人委托某省某市法医鉴定中央的鉴定,若存在以下情形:一.有治疗终结有医院的出院及诊断证明,二.有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自己到某省某地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假如公安机关或对方对此结果无异议则有效,如有异议则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推荐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三、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程序

1、起诉状。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起诉,起诉状要包含诉讼双方当事人的一些基本信息,诉讼的请求、诉讼的事实以及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到法院立案;

3、立案的时候案件被告的人数递交民事诉状,材料等副本;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等通知;

6、法院立案后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或邮寄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能够协商一致同意调解,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我国有相应的文件来划分伤残等级,医院亦可以给与专业的评级鉴定。这些的都是在赔偿时有力的证据。以上就是关于人体伤残损害赔偿标准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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