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建筑施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1-08-05 14: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建筑施工场所,由于是比较容易出现意外伤亡,这种意外高发场所出现人身损害赔偿事件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那么建筑施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如何确定建筑施工人身损害赔偿?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吧。
建筑施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建筑施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2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

二、伤残鉴定赔偿金怎么确定

根据《伤残评定标准》3.6条的规定,这个公式中伤残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分别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 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的取值范围为:0Ia10%。我们注意到《伤残评定标准》对于伤残赔偿指数有明确的规定,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比例数值,而对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却没有具体的规定。实践中对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如何取值,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相对较大。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Ia的合理取值应为二级10%,三级9%,四级8%,五级7%,六级6%,七级5%,八级4%,九级3%,十级 2%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无过错责任是什么

(一)适用范围

无过错责任原则有明显的惩戒和预防作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加重行为人的责任,使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更容易实现,受到损害的权利及时得到救济。无过失责任原则只适用于一部分特殊侵权行为:

1、产品侵权损害赔偿;

2、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损害赔偿;

3、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损害赔偿;

4、动物致害责任;

5、工伤事故责任。

(二)责任构成要件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三个,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三)举证责任

诉讼中原告应当举证证明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在原告完成上述证明责任以后,被告除非能够举证证明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引起的,方能免除赔偿责任。如果举证不足或者举证不能,损害赔偿即告成立,被告应承担损害赔偿。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建筑施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内容,建筑施工中造成的人身损害事件,赔偿项目参考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确定,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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