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流程

2021-08-05 14: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现在生活中,承包责任制已经非常普遍,当我们有不擅长的项目部分,就会将我们的项目一部分去承包给他人完成,就与人发生雇佣关系,有时候因为操作不擅发生安全事故,那么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流程

一、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流程

经常涉及的雇佣关系中损害赔偿纠纷主要有两种:雇主损害赔偿纠纷和雇员受害赔偿纠纷。这两种纠纷中的民事责任,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雇主损害赔偿责任,是指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又称雇员致害责任;二是雇员受害责任,是指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中,使自己遭受损害,雇主因此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在这两种情况下,雇主承担民事责任均以雇佣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二、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是怎样的

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的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信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该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票据应该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需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三、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人均收入进行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现在很多项目安全事故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尽可能注意安全,维护我们自身的人身安全才更为重要。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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