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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公司如何赔偿

2021-08-0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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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在我国的交通运输四通八达,不管到哪个城市都十分方便,但同时交通事故纠纷也逐渐增加。那交通事故公司如何赔偿?交通事故是谁来赔偿?交通事故的赔偿步骤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交通事故公司如何赔偿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交通事故公司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公司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司按如下标准进行赔偿:

(一)残疾赔偿金的确定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三)死亡赔偿金的确定标准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四)残疾辅助器具费的确定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五)医疗费的确定标准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六)误工费的确定标准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七)护理费的确定标准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八)交通费的确定标准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九)住院伙食补助费的确定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十)营养费的确定标准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一)丧葬费的确定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交通事故是谁来赔偿

1、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应当包括:

(1)承担直接赔偿责任的事故责任者,包括机动车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

(2)承担替代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

(3)承担垫付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构。

2、特殊情况下主体的确定

(1)驾驶盗窃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盗窃者;

(2)擅自驾驶他人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和擅自驾驶人;

(3)雇员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雇主;如果雇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与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驾驶未过户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支配车辆运行和取得运行利益的现车主;

(5)分期付款出卖方保留车辆所有权,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车辆买受人;

(6)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肇事人或者借用人;

(7)出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承租人;

(8)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如是无偿挂靠,则为挂靠人;如是有偿挂靠,则为挂靠人和被挂靠人。

(9)跟教练员学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教练员;

(10)质押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质权人;

(11)未成年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车辆所有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12)乘车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失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承运人、其他车辆的所有人或者驾驶人。

三、交通事故的赔偿步骤是什么

第一步:明确要“告谁”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乘客在乘坐出租车、公共汽车时,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到法院起诉赔偿的案件,乘客可以告出租汽车公司、公交汽车公司,也可以告对方的肇事司机。告出租汽车公司、公交汽车公司,不仅因为它是车主,而且因为当乘客乘坐出租车、公共汽车时就等于和出租车公司签订了一份承运合同,出租车、公共汽车司机有义务安全地将乘客送到目的地。他没有做到,就是违约。告对方的肇事司机,起诉理由是对方的行为构成了民事侵权。

此外,从维护权益受损一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还特别规定了车主承担垫付责任的原则。车主承担垫付责任是指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事后,承担垫付责任的车主可向肇事司机追偿。

第二步:拿到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第三步:合理要赔偿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是谁,主要是看其行为是否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只有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是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交通事故公司如何赔偿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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