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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2021-08-05 14: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鉴定会根据伤势的不同来确定受伤程度,从而确定伤残等级,那么人身损害赔偿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我们如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这些鉴定标准有什么不同,该如何区分了解,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吧。
人身损害赔偿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一、人身损害赔偿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该标准依据里面对人身伤残等级也分为十级,各个级别都有做非常详细的分类说明

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二、伤残鉴定程序怎么走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法律伤残鉴定时间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关规定解答如下:

2、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3、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三、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


      (一)法律伤残鉴定时间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关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第二,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二)原因分析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100%)到第x(10%),每级相差10%。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 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这样,就导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如果在1年后经鉴定没有伤残的,可能出现权利睡眠之争,有的为因大意而过了诉讼时效。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人身损害赔偿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的内容,人身损害赔偿伤残鉴定可以确认为十级,其中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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