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国家赔偿支付的期限

2021-08-05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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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现在生活中,不断的享受国家的福利,但也会因为有时候的政府机构人员的失误,对我们的权益造成一定的损害。这时国家是对我们会进行补偿的,那么国家赔偿支付的期限是多久呢?以及国家赔偿金领取时限是多久?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国家赔偿支付的期限

一、国家赔偿支付的期限

1、申请的国家赔偿费用依照预算管理权限不属于本财政部门支付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通知赔偿义务机关向有管理权限的财政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收到申请即为受理,并书面通知赔偿义务机关。

3、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赔偿义务机关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财政部门收到补正材料即为受理。

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支付国家赔偿费用。

二、国家赔偿金领取时限是多久

国家赔偿金的领取,是不固定的。应该本着,谁侵犯,谁赔偿的原则进行。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三、如何计算行政赔偿时效时间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家赔偿支付的期限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当我们得到国家的补偿时,一是要感谢国家对我们的福利,二是要坚定的相信国家不会损害我们的权益。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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