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如何承担

2021-01-20 16: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高空掷物是极度危险,很可能损害楼下人生命的行为。高空掷物也早就在法律中被明文禁止。但事实仍然屡禁不止,找法网小编希望有此行为的人们可以停止高空掷物行为,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如何承担,以此警醒自己。
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如何承担

  一、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如何承担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二、如何对高空坠物的责任进行划分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

  三、在民法典中对高空抛物的规定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如何承担的全部内容。高空抛物是非常危险的,易掉落的物品不建议放在阳台,容易造成对他人生命的潜在危害,也使得自己增加责任承担的风险。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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