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侵权诉讼类型有哪些

2021-09-13 17: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平等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承担必要的诉讼义务。公民享有诉讼权利,是为了维护公民的其合法权益,公民的履行诉讼义务,是为了维护诉讼秩序。那么侵权诉讼的类型有哪些呢?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侵权诉讼类型有哪些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侵权诉讼类型有哪些

一、侵权诉讼类型有哪些

   根据最新颁布的《民法典》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一)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因财产权而发生的纠纷,多数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发生的纠纷;

(二)公民之间因买卖、租赁、借贷、赠与、典当等合同行为而发生的纠纷以及继承遗产所引起的纠纷;

(三)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所产生的债务纠纷以及损坏财产引起的赔偿纠纷;

(四)因人身权利引起的纠纷,这主要是指侵害公民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和肖像权;

(五)因侵害公民的发明权(专利权)、著作权(版权)而引起的纠纷;

(六)婚姻家庭引起的纠纷,主要有离婚以及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的纠纷,家庭成员间的赡养、抚育、扶养等纠纷;

(七)因经济合同、企业劳动用工、企业承包、土地承包、相邻权等引起的纠纷。

二、讼程序都有哪些

(一)起诉和受理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三、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一)过错责任原则。

(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除非加害人能够证明存在法定抗辩事由。

(四)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对造成的损害事实均没有过错,而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支付能力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由双方分担损失。

综上所述,侵权诉讼的类型分别有公民与法人之间因财产权而发生的纠纷、公民之间因买卖等引起的、人身权利引起的纠纷、侵害公民的发明权引起的、婚姻家庭引起的纠纷、因经济合同等引起的纠纷。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侵权诉讼类型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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