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哪些适用过错推定

2021-08-18 09: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过错责任原则是发生行为的人人仅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什么是过错推定,过错推定适用于什么样的情形呢?什么是过错推定呢?过错责任推定原则规则的情形是什么?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哪些适用过错推定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哪些适用过错推定

一、哪些适用过错推定

过错推定适用是指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行为人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适用情形:

(一)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的伤害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二)医疗机构对患者受到的损害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三)高度危险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对非法占有人造成损害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四)动物园对动物造成他人伤害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五)所有人、管理人对建筑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六)堆放人对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二、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以下含义

(一)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二)它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的依据。在过错责任原则中,不仅要考虑行为人的过错,往往也会考虑受害人的过错或者第三人的过错。如果受害人或者第三人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的话,则要根据过错程度来分担损失,因此可能减轻甚至抵消行为人承担的责任。在共同侵权的场合,共同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甚至可能成为其内部分损失的依据。

三、适用规则

(一)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二)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共同过失。

(三)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应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被告举证责任倒置,由雇主或法人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举证不能或证明不足的,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雇主或法人主观上有选任不当,疏于监督管理的过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医疗损害责任。医疗事故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竟合,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往往对医学知识缺乏基本了解,受害人是弱者,难以举证证明致害人在医疗服务中有过错,如果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势必使受害人一开始就处于十分不利地位。因此,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也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只要受害人能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与医疗单位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如果医疗单位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应推定医疗单位有过错而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诉,以上就是过错推定的含义、归错推定原则规则的情形。我们知道过错推定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适用,分别是:校方对于无行为能力学生的校园事故责任物件致人损害责任动物园的饲养动物责任以及医疗事故责任。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哪些适用过错推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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