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死亡什么时候销户

2021-10-13 13: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一般双方都是可以调解,私下和解的,但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就会涉及到刑事责任。有人员死亡的,其亲属还需要对其进行销户处理。那么交通事故死亡什么时候销户?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交通事故死亡什么时候销户

一、交通事故死亡什么时候销户

交通事故死亡一般一个月后就可以到派出所进行办理销户。

1、死亡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

2、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

3、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交通事故超过诉讼时效如何补救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主张权利超过诉讼时效的,受害人可以和责任人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一致后,按协议约定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交通事故处理时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交通事故死亡什么时候销户以及有关法律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主张权利超过诉讼时效的,受害人可以和责任人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一致后,按协议约定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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