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2021-11-01 09: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伴随财产的灭失和人员的伤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那么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一、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根据相关规定,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的概念

  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客观情况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书的内容交通事故责任书的内容

  (一)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二)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三)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牵引车也属于机动车的一种,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按照责任的划分先由保险进行赔付,如果不够由侵权人进行赔偿。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抑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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