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人身损害赔偿管辖标准

2021-10-29 19: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很多人都不知道,对于人身损害案件的起诉应该要走怎样的一个流程,应该符合什么标准,以及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标准是什么,这些不同的问题都形成了人们的一些疑问。那么人身损害赔偿管辖标准?以下由找法网编辑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人身损害赔偿管辖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管辖标准

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求起诉受理。

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具体如下。

1、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原告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1、受害人受损害程度的证据材料;

2、要求赔偿医药费、住院费的,要提供医院病历、医院收费凭证;

3、要求赔偿护理费的,应提供医院准许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

4、要求赔偿误工损失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法医学鉴定证明,并提供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受害人每月经济收入情况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

5、要求赔偿交通费的,应提供交通费凭证;

6、要求给付营养费的,应提供医院证明;

7、受害人死亡,其亲属要求赔偿因死亡所支付的丧葬费各类经济损失费或因受害人死亡而生前受抚养的人要求给付必要生活费的,应提供亲属关系的证明,丧葬费凭证及清单,受害人生前抚养情况的证明;

8、受害人伤未痊愈需要继续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复检伤情的证明;

9、因道路交通事故要求赔偿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因非道路交通事故要求赔偿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非道路交通事故通知书;

10、因医疗事故要求赔偿的,还应提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

11、要求雇主赔偿的,还应提供雇佣关系的证/材料。

三、残疾赔偿金计算方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赔偿指数×赔偿年限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赔偿指数×20年

(2)60-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赔偿指数×【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赔偿指数×5年

以上计算公式中的伤残赔偿指数,根据伤残评定级别来算,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级~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也就是说,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受害人的抢救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找到的人身损害赔偿管辖标准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它的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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