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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双方可以私了么

2021-12-08 1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车辆在当今社会几乎算是家家户户的必备品,虽然给人们带来了出行方便,但是不可避免呀带来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交通事故双方可以私了么?“私了”和“公了”的区别?“私了”交通事故后出现争议如何处理?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交通事故双方可以私了么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交通事故双方可以私了么

一、交通事故双方可以私了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即可以“私了”。

交通事故“私了”也叫快速处理。开车的人难免遇到些小磕小碰,如果仅为了一些小擦刮,在马路中间花掉半天时间等交警来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不仅浪费精力,还容易造成大塞车。新交通法的实施,使交通事故“私了”成为可能,所以很多人遇到这种事,一看交通事故责任明了,都比较倾向于“私了”,直接找保险公司来解决自己的那部分损失。

从2005年6月1日开始,北京地区《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问题已率先在全国开始实施,该《通告》规定了33种情况当事人可以进行“私了”。在发生符合“私了”规定的交通事故后,事故驾驶员应主动出示驾驶证,对事故事实无争议的,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各执一份,并按规定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协商赔偿事宜。

关于“私了”的保险理赔问题,根据北京地区《通告》规定,事故当事人所驾车辆属在北京市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各方持《协议书》,驾驶事故车共同到肇事人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后,免赔金额由肇事赔偿义务人承担。如果肇事赔偿义务人所驾车辆未在北京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虽已投保但自愿放弃到保险公司索赔,当场达成赔款或者修车协议的,应当在《协议书》中写明赔偿金额、给付日期或者车辆修复日期,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字。赔偿权利人收到赔款或者车辆修复后,应当在各方当事人所持的《协议书》中签字。

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的,或者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但对赔偿数额达不成协议的,赔偿权利人可持《协议书》到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赔偿义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通常,交通事故“私了”后又到法院解决的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仅就损害赔偿达不成协议;二是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三是迟迟不履行协议。

二、“私了”和“公了”的区别

(一)对现场的处理不同。

“私了”事故时,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或对责任确定看法不一致,可保留现场“招”警察介入;

“公了”事故时,只要警察认为事故事实清楚并已确定了责任,就必须撤除现场,即使当事人不同意撤除,警察也可以强制撤除。

(二)对赔偿的处理不同。

“私了”事故时,当事人之间可以就赔偿问题“讨价还价”;

“公了”事故时,警察只按照责任的划分及法律规定作出原则性的结论,而不参与当事人之间具体的“讨价还价”和转交现金。

(三)是否处罚违法行为不同。

“私了”事故,不存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问题;

“公了”事故时,警察必须履行职责,对证据确凿的当事人违法行为必须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私了”交通事故后出现争议如何处理

(一)如果当事人“私了”事故自行撤离现场后,对事故事实或赔偿问题又产生了争议,可以要求交通队继续处理,但是,当事人必须提供有各方当事人签名的事故文字记录材料,由交通队办案人员确定当事人责任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如果当事人提供不出事故证据或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交通队办案人员只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没有造成人身损害,只造成了轻微的财产损害,那是可以双方私了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交通事故双方可以私了么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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