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如果是在交警主持下进行协商的,可以由交警协助计算,或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二)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处理的,则由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证据依法认定。
谁“说”都不算。事故善后赔偿是以“事实存在,持有凭证”为基本原则,在这个原则之上,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协商进行的。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可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裁定。
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一般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出具,需要检验、鉴定的,不计算在内;
其次,要求肇事方垫付医药费及保险公司支付1万元医药费;
再次,如果对方没有保险或有逃逸、无证驾驶行为等行为的,建议把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
最后,在治疗结束后,去凭伤残等级,之后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专案:
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提醒:请保管好相应的材料:比如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本、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冷静处理,不要逃逸,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我们可以依照认定书责任去赔偿,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