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受害方先提前拿车可以么

2021-12-17 14: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国发生交通事故在一般情况下是需要保护好现场并且拨打求助电话对受害者来进行一些保护措施,那么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取车该如何处理,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交通事故受害方先提前拿车可以么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交通事故受害方先提前拿车可以么

  一、交通事故受害方先提前拿车可以么

  5天。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检验报告或者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应通知当事人领车,但是检验报告或者鉴定意见花费的时间可能有长有短,不能确定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要素

  (一)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二)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三)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四)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五)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交通事故按后果分类

  三、交通事故按后果分类

  (一)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截至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8%和15.5%,其中煤矿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5.0%和34.2%。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交通事故受害方先提前拿车可以么问题的详细解答,我们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要根据实际影响程度以及恶劣情况来进行追究责任问题,也要了解一些实际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转发网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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