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

2021-12-16 13: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醉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在实际生活中,醉驾不仅是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醉酒驾驶,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从而威胁人生安全。那么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判刑标准是什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相关知识。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醉驾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具体由交警认定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醉驾的处理情形

  醉驾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同时,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则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虽然说所有的交通事故都不一定是醉驾导致,但是因为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应由醉酒驾驶的驾驶员承担所有的责任。即使醉酒驾驶的一方不是主要责任一方,但是醉酒驾驶已经构成犯罪,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能够影响民事赔偿责任。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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