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追刑期限

2021-12-19 16: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肇事人全责并且逃逸后,公安机关认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会将案件上报给检察院,检察院会提起公诉。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交通事故追刑期限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交通事故追刑期限

交通事故追刑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得到,交通事故后经过下列期限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交通事故四死如何判

(一)在该起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会被判刑,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会受到刑罚。

(二)依法判处的刑期依其在交通事故中的则不同而有所区别。法律规定交通肇事死亡2人,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则,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如无其他加重情节,其法定刑期为3年以上7年以下。如果有自首、立功、坦白、获取受害人谅解等情节,可从轻减轻处罚。

三、交通事故发生重大事故

(一)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由上可知,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已构成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全部或主要责任人需承担刑事责任。

总之,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定不要逃逸,逃逸的后果非常重,留在现场施救,努力取得被害人的原谅并积极赔偿,有利于减轻刑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交通事故追刑期限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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