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全责要负刑事吗

2022-01-12 07: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条件也是越来越好,这也就伴随着在我们的生活中交通事故的发生是越来越频繁,发生交通事故轻则财产损失,重则人员伤亡,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全责要负刑事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全责要负刑事吗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全责要负刑事吗

  (一)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刑事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述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二、发生交通事故封车怎么取

  (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警有权扣押事故车辆,最多不超过60天。

  三、交通事故私了几天后还能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私了完不能要求赔偿,除非说当时私了签订的协议无效。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应该就是有效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应为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争议最多的是赔偿协议是否部分无效或可撤销。按照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协议的、在订立协议时显失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实践中,尤以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要求重新获赔之案件为多。“重大误解”是从意思表示角度说的,即在协议签订时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对事态的判断出现失误,在抱有重大误解的心态下签订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而“显失公平”主要是从损害后果角度讲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全责要负刑事吗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不一定负刑事责任。需要看否构成犯罪,之后还要看肇事者是否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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