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要求逃逸的肇事者赔偿垫付费用吗

2021-03-17 09: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的,一般有机动车强制保险对受害人在责任范围内进行理赔,如果没有购买保险又找不到人的,可以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要求逃逸的肇事者赔偿垫付费用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要求逃逸的肇事者赔偿垫付费用吗

  一、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要求逃逸的肇事者赔偿垫付费用吗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作用

  1、有助于社会救助制度的正常稳定运行。社会救助基金是社会救助事业的物质基础,对社会救助制度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社会救助范围的扩大,社会救助基金规模也会随之增大,管理好日益增大的社会救助基金,对社会救助制度的正常稳定运行、实现社会救助的政策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不能合理、有效地管理社会救助基金,社会救助制度就难以落实,社会救助的保障作用就难以实现。

  2、有助于减轻政府的社会救助费用负担。由于多种因素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都会呈现待遇水平不断攀升,费用负担急剧增长的格局,使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如现巨大缺口,社会救助也不例外。为弥补社会保障计划的资金不足,政府不得不通过提高基金征缴率或巨额财政补贴的方式弥补基金亏空,导致企业负担严重和政府的赤字膨胀。有关统计数字显示,随着我国GDP快速持续增长,各级财政用于“低保”的支出呈逐年增长的强劲趋势,从1996年的3亿元猛增到2005年的191.90亿元。如果能有效地管理好社会救助基金,注重基金的筹资、支付和投资运营,则既有助于实现基金的收支平衡,又有助于增强基金的经济实力,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3、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完善。通过强化基金管理,提高社会救助基金的投资运营效果,将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促进国家基础产业的较快发展,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完善。社会救助基金规模的扩大,为资本市场提供巨额资金来源,有助于促进金融市场竞争,推动金融深化,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对金融立法和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促使监管当局更好地维护市场的公正性,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三、救助基金的来源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2、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3、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4、救助基金孳息;

  5、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6、社会捐款;

  7、其他资金。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费用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事后可以追偿。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要求逃逸的肇事者赔偿垫付费用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