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属于违犯什么纪律

2022-02-04 12: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机动车在道路上的数量越来越多,很多城市为了纾缓交通道路的堵塞压力,会采取单双号现行的方式来减少同一天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数量。更多关于交通事故属于违犯什么纪律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找法网编辑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交通事故属于违犯什么纪律

一、交通事故属于违犯什么纪律

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能触犯交通道路安全法、刑法等多部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人死亡没钱赔偿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并根据责任认定过错程度承担法律责任。其中,在民事赔偿方面,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过错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肇事者拒不赔偿,受害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可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人民法院查明被告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三、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一)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三)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的话,是需要进行民事赔偿的。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属于违犯什么纪律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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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属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有哪些?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有哪些?哪些行为属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有以下行为的属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1)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2)在群众遭遇困难或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或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处理涉法涉诉事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3)漠视群众诉求,对群众来信来访敷衍塞责,不按规定办理,不及时答复群众合理要求,造成群众利益受到损失的。 (4)在执法监管中作风粗暴、滥用职权,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在便民服务中“索拿卡要”,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工作时间打牌,上网炒股、下棋、玩游戏、聊天购物、看影视作品,出入休闲健身娱乐场所等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6)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 (7)工作中态度生硬、故意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的。 (8)对职责范围内应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互相推诿、超过规定办结时限,应一次性告知而不一次性告知导致拖延审批时限,或公开承诺的事项不能兑现的。 (9)工作日中餐饮酒或发生酒驾行为的。 (10)言行不当,行为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11)其他有损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形象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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