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怎么分责

2022-01-25 12: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对于交通事故的分责,要根据交通事故的有关当事人的过错行为、违章行为和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多种因素来综合认定责任大小,可以分为全部责任,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甚至不承担责任。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交通事故怎么分责的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怎么分责

一、交通事故怎么分责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一)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二)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三)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二、交通事故受害方赔偿流程

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流程是可以请求交警调解,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相关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起诉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治疗终结后一年内一次性起诉;第二种是先就已经产生的费用起诉,剩余治疗费和余下损失等治疗终结后再起诉。过错方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交通事故受害人处理流程(赔偿)如下:

(一)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二)查勘定损。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三)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四)理算复核。

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所有赔案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五)审批。

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六)赔付结案。

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交通事故,一般称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因有关人员实施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构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

(一)交通事故须在道路上发生,这里的道路一般专指公路、城市街道以及公共广场、停车场等。在院内通道、乡间小路上发生的事故,不构成交通事故,应按一般的损害赔偿案件处理。

(二)受害人须有损害,损害包括人身伤亡损害或财产损失,且这些损害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

(三)致害人须有交通违章行为,致害人一般是引起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员,也不排除其他人员。在道路上运行或通行时违反交通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即为违章行为。

(四)致害人须有过失,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致害他人构成刑事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承担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心理状态只包括过失。且过失采推定形式,即致害人须证明自己无过失方可免责。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交通事故怎么分责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的分责可以分为全部责任,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甚至不承担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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