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反通知制度是怎样的

2021-03-22 16: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网络世界中,当别人发布的信息侵害了我们的权利时,我们可以收集对方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证据,通知网络运营平台删除其发布的消息。如果对方认为自己并没有侵犯他人权利时,同样也可以使用反通知制度为自己维权。那么反通知制度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很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反通知制度是怎样的

  一、反通知制度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及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的合理期限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提起诉讼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二、网络用户该如何使用反通知制度

  服务对象接到网络服务提供者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书面说明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服务对象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2、要求恢复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3、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服务对象应当对书面说明的真实性负责。

  三、反通知的作用有什么

  当被投诉的网络用户接到网络服务提供商转发的侵权通知后,有权对此进行声明,提出自己未侵权的理由。此举是为了平衡原本侧重保护的权利人与被投诉人之间的利益,为被采取必要措施的网络用户提供一个抗辩与救济的途径,有利于更好地解决网络侵权难题。

  具体而言,在“反通知”的规定下,当一个网络用户收到平台转发给自己的侵权投诉通知后,如果他认为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他可以向平台提交一份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与相应初步证据,如权属证明等。当网络平台收到这份声明后,须及时转送给投诉权利人,并告知权利人其他维权途径,如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在一段时间内,如果权利人没有其他维权行为,那么网络平台针对被投诉用户的必要措施应该解除。

  权利人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可以要求平台采取必要措施帮助自己维权。同样的作为相关网络用户,在收到网络服务提供者转发的侵权通知时,如果认为自己并未侵权的,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声明证明自身清白。上述内容就是关于反通知制度是怎样的及相关问题的解答,若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咨询,可以来找法网找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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