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地下采掘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吗

2021-06-30 10: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城市的高速发展,建筑等设施拔地而起,地铁等交通工具应有尽有。但是,想要拥有地铁或者打好建筑地基都需要进行地下采掘工作。那么地下采掘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吗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地下采掘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吗

一、地下采掘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吗

法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因此,根据法条可得知,地下采掘是属于地下挖掘活动,而地下挖掘活动是属于高度危险作业的,并且是由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若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二、什么是高度危险作业

高度危险作业是指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高度危险作业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高度危险性的,因此只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进行活动,才能够控制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减少损害发生的几率。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高度危险作业包括户外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这些作业都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性。

三、民法典对地下采掘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地下采掘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地下采掘是属于地下挖掘活动,而地下挖掘活动是属于高度危险作业的,并且是由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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