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机动车管理人就是机动车所有人吗

2021-03-26 10: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后,若机动车管理人、所有人存在过错,那么因道路交通事故遭受的损失,受害人可以请求进行赔偿。那么这里的机动车管理人就是机动车所有人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您详细介绍。
机动车管理人就是机动车所有人吗

  一、机动车管理人就是机动车所有人吗

  机动车的所有人就是指真正拥有机动车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的民事主体。机动车管理人就是对机动车享有管理权力的人,特指在机动车管理人与所有人分离的情况下,通过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租赁、借用等合法方式取得对机动车的占有、使用或者收益,并因此将该机动车再行通过出租、出借等方式交由他人使用而对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负有与相同情形下的机动车所有人相同的注意义务的人。因此机动车管理人不一定是机动车所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管理人或所有人有过错的情形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1、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因果关系原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3、路权原则

  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4、安全原则

  (1)合理避让原则。交通事故的形态千变万化,事故原因多种多样,交通参与者在享受通行权利的同时,如遇他人侵犯己方的合法通行权,必须做到合理避让,主动承担维护安全的义务。

  (2)合理操作原则。合理操作原则为:交通参与者在参与交通运行时,为了保证交通安全,应主动杜绝一些法律法规未禁止,但有可能存在危险隐患的行为。如果实施了上述行为且造成了交通事故,应负事故责任。

  5、结果责任原则。行为人的行为虽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加重了事故后果,应负事故责任,即结果责任原则。

  综上所述,机动车管理人是受所有人委托,对机动车进行管理,维护或者使用的民事主体。而所有人是真正拥有机动车的占有、使用权利的人,因此机动车管理人不一定是机动车所有人。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机动车管理人就是机动车所有人吗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咨询,可以登录找法网,我们会安排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