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致孕妇流产,父母能否获得胎儿的死亡赔偿金

2022-03-13 17: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很多上班族采取驾驶汽车出行的方式,但是由于安全意识还不够,从而导致交通事故频发。那么交通事故致孕妇流产,父母能否获得胎儿的死亡赔偿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致孕妇流产,父母能否获得胎儿的死亡赔偿金

  一、交通事故致孕妇流产,父母能否获得胎儿的死亡赔偿金

  除了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他情况下不认定胎儿为民事主体,也没有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

  第十三条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六条 【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吗

  交通事故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因此交通事故如果造成受害人伤残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或者受害人亲属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予支持。

  三、交通事故可以只起诉部分侵权人吗

  受害人只对部分侵权人提起赔偿诉讼是可以的,但只起诉部分侵权人的,被起诉人只承担自己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不管是受害者,还是肇事方,都是有资格去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不管是哪一方向法院起诉,都是需要提交民事诉状的,在此诉状之中,必须要说明起诉的理由,然后需要提交能佐证自己理由的证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致孕妇流产,父母能否获得胎儿的死亡赔偿金的相关知识,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对伤害进行划定,从而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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