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2021-03-31 16: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现实生活当中不会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但是却会有天上掉物件的事情发生。掉落物件一般是由于高空抛物与建筑物件的脱落引起的,为了保护或补偿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对相关的人员或单位进行追责。下面就由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根据《民法典》对物件致人损害的责任划定,可以得出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具有以下原则:

1、过错推定原则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2、无过错责任原则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3、过错责任原则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物件致人损害的赔偿范围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一般过错侵权责任与物件致人损害的区别

一般过错侵权责任原则与物件致人损害的主要区别在于,该损害是否由于因物本身的结构、状态或者变化引起的致害,如果是,则为物件致人损害,如果不是,则为一般过错侵权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今天找法网小编向大家介绍的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总而言之,物件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过错推定以及无过错责任原则。如果您在法律上遇到纠纷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解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