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免费搭车出事谁负责

2021-03-31 17: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因为热情邀请他人乘坐车辆,但是在途中发生车祸,在这样的情况下面,如果他人要求赔偿损失的话,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面,我们应该如何去划分责任以及进行赔偿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免费搭车出事谁负责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免费搭车出事谁负责

  一、免费搭车出事谁负责

  免费搭车即搭顺风车,是一种无偿的好意施惠行为。多发生在熟人之间,车主是基于好意载人一程,乘车人也知道车主是在好意帮自己。

  司机开车,应遵守交通规则,应尽到保护车内乘客人身安全的合理注意义务,因此,司机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无偿搭车司机的赔偿责任,法官可能会根据公序良俗原则,酌情减轻赔偿数额。

  搭车人与车主虽未签订书面协议,但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类型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当搭车人提出让车主载他一程,从车主同意载他的那一刻起,即达成口头运输合同关系,不论搭车人是否付费,车主都有义务将乘车人安全送达目的地。

  当然,作为无偿搭车人在搭车时,也应当合理地预见搭车有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因此,在搭车时,应当尽可能提高自己的风险意识。搭顺风车,无论是车主还是乘车人,都要意识到其中的风险。车主得为自己的搭载行为负起责任,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为自己和乘客的生命安全负责。无偿搭乘人要对此次搭乘可能存在的风险有意识,谨慎选择是否搭乘顺风车。因为搭顺风车大多数发生在熟人之间,这会让车主和搭乘人都降低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所以更应提高对无偿搭乘事故责任认定的了解,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三、发生交通事故处理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免费搭车出事谁负责问题的详细解答,免费搭车并不属于相关的合同关系,所以说如果是驾驶者有过失,在一定程度范围内,也是要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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